商標國際組織
馬德里商標(Madrid Union)
馬德里協定(國際商標註冊)於1891年於西班牙馬德里簽訂。其中又可分為協定國與議定國。其分別在於,可以馬德里會員國中之商標申請案去指定的國家為議定國,而以商標註冊案去指定的國家為協定國。
(馬德里商標之會員國詳細請見Q&A)
申請優點:
- 費用低廉:相較於個別申請單一國家之商標,申請馬德里商標同時指定多國,只需繳納統一規費,或議定國之個別規費,大大降低商標申請之費用。
- 手續簡便:只需以一種語言即可申請多國商標,免除必須翻譯多國語言的複雜手續。且最多只需十八個月即能知曉是否取得該國之商標保護。
申請缺點:
- 一旦做為馬德里商標申請基礎之國家商標遭到撤銷或未取得保護,則馬德里註冊案亦將隨之被撤銷。
- 目前台灣之法人或自然人,必須先在中國先取得商標申請或註冊,始得申請馬德里商標。
歐盟商標(CTM)
所謂歐盟商標,即為由歐盟商標局審查核准,即可自動在歐盟會員國中取得商標保護。
(歐盟會員國請見Q&A)
申請優點:
- 費用低廉:相較於申請個別歐洲國家之商標保護,申請或延展歐盟商標,除了同時取得27個會員國之商標保護,費用將遠低於個別國家申請或延展之費用。且同時申請三類以內的商標註冊,費用將不變。
- 轉換申請:若歐盟商標案被撤回,則可保留歐盟商標申請日,轉入個別國家申請。
申請缺點:
- 一旦與歐盟之任一會員國的商標權抵觸時,則整件歐盟商標案將可能被完全駁回。
非洲智慧產權組織(OAPI)
非洲智慧產權組織是由前法屬國家組成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聯盟,目前在喀麥隆設立了產權辦公室。
(OAPI的會員國請見Q&A)。
申請優點:
- 手續簡便:只需提出一申請即可受理十六個會員國,省去個別國家申請的繁複手續。
- 費用低廉:不僅費用遠低於個別國家申請,並且同時申請三個類別以內,費用不變。
申請缺點:
- 商標延展時必須提出會員國中任一國家之商標使用證明。
Trademark &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