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專利
發明人或創作人之發明或設計,經政府機關審查後,給予發明人或創作人一定時間的保護,進而排除他人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的權利,相對的政產機關將公開其技術,以利相關領域之人得以利用。
專利類型
發明專利
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的高度創作。也可說是前所未有、獨創、新穎和實用的專利技術或方法。世界各各的發明專利均採實體審查制度,也就是針對是否具備專利要件來審查,所以需花上 2~3 年的審查時間,取得發明專利的難度較高,權利也較為穩固。
新型專利
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也可解釋為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並非所有國家都有新型專利,而新型專利一般多無審體審查,因此比發明專利更快取得專利證書。但正因為不做實體審查,權利也較為不穩固。
設計專利
利用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提昇物品之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設計專利更能對於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的申請保護,例如行動裝置應用程式的顯示圖像,電腦軟體使用介面等。
商業考量
由於發明專利審查採實審制,審查時間約18~24個月,相較於新型專利採登記制,審查時間只需4~6個月,發明創作如果符合發明專利,但考量審查時間過久,建議可發明與新型一同申請,新型證書較快核發下來,可較快對於創作有所保護。
服務流程
-
確認:
與客戶洽談確認可申請的專利類型。 -
報價:
依照需求,提供相關國家報價單。 -
合約:
依申請人資料製作合約、委任書。 -
用印:
由本所郵寄至貴公司(或申請人)用印。 -
撰寫:
本所進行專利撰稿及繪圖,時間約3~4周。 -
申請:
收到貴公司確認稿件後,本所立即送件。 -
審查:
依各國審查時限(可參照各國申請時程表)。 -
核准:
繳納註冊費與年費,官方1~2個月會核發證書。
PCT(專利合作條約)
優點
超級優先權
專利申請人可透過PCT來獲得國際專利保護的方便途徑,並可享有自申請日起30個月的優先權權利。
一份國際專利申請書,多個國家同時享有專利優先權,簡化逐一向個別國申請優先權流程。
C/P值高的國際檢索報告
申請人可依該報告了解到現有的技術狀況,進一步修正原有的專利範圍,以達最佳的的專利保護範圍。
彈性較大
30個月內可依市場、技術決定是否進入其他國家申請,讓資金做最大的發揮。
各國申請時程
國家 |
類型 |
年限 (年) |
制度 |
審查時間 |
台灣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18-24 個月 |
新型 |
10 |
登記制 |
約 4-6 個月 |
|
設計 |
15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
中國大陸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18-24 個月 |
實用新型 |
10 |
登記制 |
約 12 個月 |
|
外觀設計 |
10 |
登記制 |
約 12 個月 |
|
日本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24-36 個月 |
新型 |
10 |
登記制 |
約 4-6 個月 |
|
設計 |
15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
韓國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18-24 個月 |
新型 |
10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
設計 |
15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
美國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設計 |
14 |
實審制 |
約 12-18 個月 |
|
德國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18-24 個月 |
新型 |
10 |
登記制 |
約 4-6 個月 |
|
設計 |
25 |
登記制 |
約 12 個月 |
|
歐洲 |
發明 |
20 |
實審制 |
約 36-60 個月 |
歐盟 |
設計 |
25 |
登記制 |
|
越南 |
發明 新型 設計 |
20 10 15 |
實審制 登記制 實審制 |
12~24個月 12個月 8-10個月 |
泰國 |
發明 新型 設計 |
20 10 10 |
實審制 登記制 實審制 |
48~60個月 12-24個月 24-36個月 |
新加坡 |
發明 設計 |
20 15 |
實審制 登記制 |
24~36個月 2-3個月 |
馬來西亞 |
發明 新型 設計 |
20 10 15 |
實審制 實審制 登記制 |
36-48個月 24-36個月 8-12個月 |
救濟流程
圖片來源,台灣:智慧財產局,中國:中國商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