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竟然在歐盟輸了他們熱賣商品「Big Mac」的商標權!

麥當勞竟然在歐盟輸了他們熱賣商品「Big Mac」的商標權!

【麥當勞竟然在歐盟輸了他們熱賣商品「Big Mac」的商標權!】

聽到麥當勞,你第一個想起來的產品是什麼呢?說到最能代表麥當勞的食物,當然就是「Big Mac」了,但你能想像嗎?麥當勞的Big Mac竟然在歐盟的商標權官司當中輸了?

且輸的是一間在愛爾蘭當地的連鎖速食專賣店,叫Supermac's,然而到底歐盟的智慧財產局為何會判定麥當勞輸掉這場看起來是「穩贏」的官司呢?

將事件拉回2015年,當時Supermac's想要往歐洲那邊的國家發展,將自己家的產品推銷過去,但卻被麥當勞給阻止了,原因在於Supermac's與麥當勞的Big Mac太過於相似,認為這樣會有商標上的疑慮,

且還可能對於消費者產生誤會,以為這是麥當勞的副品牌之類的,所以反對了Supermac's往歐洲發展的商標申請。

但其實你也知道,Supermac's跟Big Mac完全就是不同的字,即便都有個Mac,但很明顯的這就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不過麥當勞既然阻止了,Supermac's倒也不是省油的燈,

隔兩年後就與歐盟的智慧財產局指控麥當勞對於自己的行為以接近了「霸凌」,這嚴重影響了Supermac's的權益,所以Supermac's希望歐盟的智慧財產局能夠撤除麥當勞Big Mac的商標權,

官司的結果,竟然是麥當勞敗訴了!原因是出在麥當勞無法證明Big Mac這個商標權沒有「使用」!

這邊得先解釋一下,歐盟商標法當中有一條,如果你沒有正當的理由,註冊商標之後連續五年未使用,這商標是可能會被撤銷的,這立法的目的,其實就是要求擁有此商標的人應該要真正的有在使用這個商標,

否則就可能只是想延長商標的權利期限而已。

而針對這個案子,歐盟給出的回應是,他們認為麥當勞沒有好好使用Big Mac這個商標,以訴訟開始之前的前五年為基準,歐盟開始調查麥當勞與Big Mac之間有沒有好好的「互相合作」,

而雖然麥當勞提供了許多能證明Big Mac是在他們的暢銷商品當中,包含了所有的公關品上也都有Big Mac的存在,但歐盟提出的疑問是,這最多只能證明Big Mac真的存在,

卻無法證明麥當勞有使用Big Mac這商標,這件事情真的很有趣,即便Big Mac是麥當勞販售的商品,最後卻輸掉了商標權。

在歐盟商標法中「合理使用」的這個概念讓Supermac's能夠順利地往歐洲地區展店,這也等於狠狠打了麥當勞一巴掌,不過的確在商標世界的戰爭中,即便只是幾個英文字的不同,就會牽扯到商標的利益,

以及背後的龐大商機,麥當勞此次在官司上的落敗,或許也可以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對於之後有任何關於商標上的權益,都是個很好的教科書等級的案例。

想要了解專利智權

請完成下方表單並送出,我們會有專人與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