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眼睛》去著作權的重要性

從《大眼睛》去著作權的重要性

【從《大眼睛》去著作權的重要性】

 

眼睛大大的人物怎麼會有人喜歡?在1950年的美國,一幅幅「大眼睛」的話出現在街頭巷弄裡,而這個看似怪異的畫風卻獨樹一格,讓許多藝術家都嘖嘖稱奇這種技法是前所未見的創新,而讓世人看見這幅畫的,就是華特基恩。

但他的妻子瑪格麗特基恩卻指控他,說他並不是畫出這些畫作的主人,瑪格麗特基恩表示她才是真正畫出這些畫作的畫家,而兩人對鋪公堂之後,法官要求華特基恩當場畫出一幅,能夠證明畫作是他畫的證明,但他遲遲都沒有下筆,答案是什麼我想大家都很明白了。

在當時大家對於著作權的觀念並沒有這麼重視,這也就意味著讓這種投機的人有機會能夠把他人的作品轉為自己的,這也說明了著作權的重要性,透過《大眼睛》讓許多有在創作的人,都應該要更重視這一塊,才不會辛辛苦苦的作品而變成了讓他人得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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