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是不是商標? 法院:不具識別性
有些商家喜歡用著名的歷史人物當作自己的商標使用,但基於「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條文中明訂歷史人物的姓名,以及著名的地名無法註冊,除非因大量廣泛使用而已取得後天識別性,智慧局才有可能核准申請。
其中該條基準也提到,大家所熟知的小說與故事常被改編為電動玩具的內容,故以該等名稱作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相關的類別,給消費者的印象為商品或服務內容的相關說明,是不具識別性的,因此無法註冊成功。
但是,有一些已取得商標權的可能是在早期審查制度寬鬆時申請的,現在的審查機制較為嚴謹,法條規範也較為全面,若現在提交這類的名稱註冊是不會核准的,而早期註冊成功的也有可能會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