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盜版任天堂紅白機 侵權市值高達三億

販售盜版任天堂紅白機 侵權市值高達三億

儘管此案產品上無「任天堂株式會社」等字樣且外觀粗糙可分辨真偽,但仍舊屬於侵權案件,主因為內附的遊戲與遊戲內出現的商標。

擅自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讓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故屬於侵害商標權之一行為。

而擅自燒錄或銷售未經合法授權的盜版遊戲軟體為違反著作權,根據新修正著作權法規定,意圖營利而盜版他人著作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到二百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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