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商標搶注行為!
近年來,隨著商標權的意識越來越重,搶先申請商標囤積,最後再轉為販售牟利的人越來越多了,在中國,這件事情是非常常見的,也就是所謂的商標蟑螂,然而正是因為越來越多品牌或是知名人士遇到這個問題,所以中國的商標法就修改為「是明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從三倍以下提升到五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從三百萬到五百萬」,不只如此,在申請商標的初期,還增加了「若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則應當予以駁回」這項規定,等同於是在一開始就針對惡意申請進行審查。
不過,在惡意商標搶注上,其實共分為三種行為:
第一種:是他可能偷偷知道了哪一個品牌或是商品已經開始在進行使用了,但是尚未註冊商標,所以他先行跑去註冊,並用於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這樣就等同於是利用他人已經累積起來的信任感,用於其他的商品之上。
第二種:同樣是利用商標所建立起來的信任感以及品牌價值,將他人的知名商標註冊在與原本商標不同的服務之上,這樣消費者可能會誤認為這都是屬於這個商標的服務項目。
第三種:搶先註冊名人姓名或是藝術形象商標,然後可以將這個商標放在其他的服務或是商品當中,使消費者產生聯想,同樣也是拉抬其他商品的一種惡質方式。
可以從這裡看出,中國對於商標權是越來越重視的,甚至已經到了修法的階段來阻止這種惡意的商標註冊,不過在台灣,目前還是以「先申請先贏」的這種概念在維護商標註冊的正義,你也不能說這樣不好,但只是說如果你一開始創業,品牌或服務沒有先註冊商標,那麼在台灣就等同於雙手奉獻了自己所有的努力,所以在台灣創業,要確信的是,你必須要更加的重視商標權的問題,在「一開始」就先將商標的申請與規劃都放在自己的創業當中,而不是先選擇創業做出成績之後,才開始在乎這件事情,以台灣「先申請先贏」的這種概念,你很有可能會吃上大虧。
不過,在台灣還是有註銷商標的經驗,以馬祖「藍眼淚」為例子,有個民眾申請註冊「藍眼淚」商標,他警告當地的人都不可以用「藍眼淚」三個字進行商業行為,最後是智慧財產局對他進行了「評定」,才註銷了他藍眼淚的商標,原因是該商標是連江縣政府宣傳行銷使用的品牌,這算是一則相當值得慶祝的消息,但是若你只是一般的品牌,可就沒有這麼簡單了。
最好的方式還是,提早準備,提早申請,才是最簡單也最完美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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